视障阅览室管理制度
一、本室是为视障读者提供盲文图书借阅、通过电脑提供有声读物及电子读物阅读、通过盲人读屏软件提供互联网上网等多种服务方式的阅览室。
二、本室只为视障人士服务,其他人士请勿入内。
三、视障读者出示有效证件(身份证或残疾证)进入阅览室,办理登记手续。
四、盲文图书每次限取一册、有声读物每次限取一盒,阅毕请放阅览桌上。
五、请爱护盲文资料,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,按原价赔偿。
六、本室工作人员可帮助读者选取资料和进行上机服务。为保障电脑系统正常运作,请勿修改电脑系统设置、删除软件。如需要下载、拷贝、打印和上传资料等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七、请爱护本室各种设施,不要擅自拆卸、移动机器,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电脑故障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。因不当使用致机器、系统、软件等损坏者,按本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八、请读者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。不得在互联网浏览、传播不健康和与国家现有政策、法律相抵触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