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起,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实现跨省转移接续。人社部日前出台的《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》规定,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,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,也可互相转移。如进城打工的农民工,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回农村后可带回,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,而且不会中断。